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城鎮老舊小區
自住住房加裝電梯費用的通知
渝住公積金委發﹝2020﹞5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有關單位:
為加大對繳存職工家庭基本住房消費支持力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城鎮老舊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費用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取條件
符合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相關規定,對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實施加裝電梯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家庭實際承擔的加裝電梯費用。
二、提取時限和額度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加裝電梯費用的,自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內提取一次,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家庭實際承擔的加裝電梯費用。
三、辦理要求
(一)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書》復印件;
2.業主簽字的費用分攤明細復印件及發票或收據原件;
3.加裝電梯的自住住房所有權證原件;
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直系親屬應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以及申請提取職工的身份
證原件。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建立與市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實機制,核查城鎮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行為真實性,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不斷提升業務辦理效率。
四、其它事項
職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內發生租購住房、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等多項住房消費行為的,可就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存在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按原有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
2020年11月25日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佳園路2號康田·凱旋國際北樓 郵政編碼:401121 聯系電話:(023)-12329
版權所有: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技術支持:四川久遠銀海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渝公網安備 50011202501364號 ICP備案號:渝ICP備12003371號
您是第 位訪問本網站